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起草地方性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文件,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规划、地质环境规划其他专项规划。
(二)监督检查辖区各镇(道)地矿源规执行情况;依法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,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。
(三)组织实施辖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;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,组织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、土地复垦;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。
(四)负责辖区内地籍管理,组织土地资源调查、地籍调查、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;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、定级、登记、发证等工作。
(五)依法管理辖区土地使用权划拨、出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转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,管理土地场,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关工作;承担农地转用、征(使)用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依法指导镇(街道)、村用地管理工作,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;负责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评测和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工作。
(六)监督管理辖区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、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;负责矿产资源勘查,开采工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;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。
(七)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、监测和防治,保护地质环境。
(八)安排并监督检查各级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、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;完成各级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、协收任务。
(九)组织协调辖区范围内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,负责辖区内测绘机构的资格审查(核)工作。
(十)承办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地址: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369号
邮编:213022
电话:89882012